新鄉市電動(燃油)三輪車、低速四輪車及電動自行車綜合整治行動實施方案(征求意見稿)節選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創造更加文明、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關於規範電動(燃油)三輪車、低速四輪車及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工作部署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條例》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《道路機動車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,市政府決定在市區開展電動(燃油)三輪車、低速四輪車及電動自行車綜合整治專項行動,特製定本方案。整治對象及內容(一)整治對象:電動(燃油)三輪車、低速四輪車及電動自行車。(二)整治內容:涉及電動(燃油)三輪車、低速四輪車及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;涉及電動(燃油)三輪車、低速四輪車非法營運行為;